第一条 为奖励在学业上表现出色,同时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在校大学生,黄奕聪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黄奕聪奖学金。
第二条 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程序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学业和社会实践方面表现优秀,并且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在校全日制二年级(含)以上本科学生。可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学生,尤其是印尼学生。
第四条 推荐不超过15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评,最终名额由黄奕聪慈善基金会确定,每人奖励人民币3500元。
第五条 黄奕聪奖学金评选要求:
(一)学业与社会工作
(1)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及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班级前20%,无不及格、重修或补考科目;
(2)热爱所学专业,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;
(3)积极参与体育锻炼,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成绩合格及以上;
(4)担任学生干部,任职期间热心尽责、有突出贡献的,可以优先考虑;
(二)公益表现
(1)朴素、乐观,乐于沟通,乐于助人,有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;
(2)热爱社会公益事业,对“公益”有独到的理解;
(3)至少有一年以上持续参与公益活动的经历,并表现突出,或在某个公益方向有长期参与和贡献;
(4)担任公益社团负责人、任职期间表现突出,或成功创办公益团体或项目,有组织公益活动经验的,可以优先考虑;
(三)无违规违纪行为且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;
(四)根据基金会规定,该基金会奖学金与其他企业或基金会奖学金不可兼得,已获过该基金会奖学金的学生,不再重复参评。
第六条 学生处发布评审通知,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
第七条 各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,并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处。
第八条 学生处复核,基金会评审后进行公示。
第九条 本细则由伟德国际1946bv官网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转载至伟德国际1946bv官网学生资助中心
编:陈舜敏,初审:林增强,终审:陈英文